各投标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将对政府采购保证金进行清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若投标单位有未清退的保证金可与我公司财务联系,核对无误后办理退款相关手续。
二、本次政府采购保证金退款工作将于2019年8月30日截止,届时未清退的保证金及因投标单位违反投标法律规则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将按上缴国库处理。
三、保证金事项联系电话0571-87631285,QQ号343451502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