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1-027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投资【2011】37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总投资约为2.0785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合溪南路与现状经四路交叉的西南侧地块 ,计划于2012年12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自动化控制工程 1、标段内容: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自动化控制工程,包括PLC系统、在线仪表、安防系统、加氯加药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2、资格条件:(1)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3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厂(或自来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拟选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相关规定)。(4)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现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件精神,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5)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1日11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3月22日 至2012年03月28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光盘1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7号位 招标人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郑先生、朱健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8、 0571-87630286、0572-6045234
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