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内容:
1.1 询比条件: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标人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地址位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舟山市虾峙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2 建设任务及规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的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湖泥岛,总用地面积17760㎡,合26.6亩,建设规模1万吨/日的海水淡化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主厂房、预处理加药间、泵房、门卫、混凝沉淀池、V型滤池、产水池、回用水池、排泥水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5270㎡,总建筑面积约3660㎡,构筑物占地面积约2250㎡。项目概算总投资1亿元,工程费用约8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虾峙镇。
计划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概算送审稿,并配合业主完成该项目审批工作。
1.3 询比范围:对于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工作,具体包括出具初步设计报告,建筑、结构、工艺、电气、自控、设备等专业的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本次询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询比。
1.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93.29 万元。
二、询比资格条件、要求:
2.1 询比供应商: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须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职称资格。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所有人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与招标人有合同(法律)纠纷等情形;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
(8)询比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已推荐为中标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楼)现场获取或选择线上报名的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90609161@qq.com)获取询比文件。
询比文件售价(元):200/本(售后不退)。
以转帐或电汇等方式交纳标书款的(公对公),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010016
四、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00。
4.2 递交地点: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6楼)。
4.3 请各供应商按询比文件要求如实填报后,并密封(供应商自行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送至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6楼),逾期无效。
五、其他事项:
5.1询比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询比对未中标人询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
地 址: |
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6楼 |
邮 编: |
311207 |
邮 编: |
310017 |
联 系 人: |
王工 |
联 系 人: |
孙工、姜工 |
电 话: |
13750710985 |
电 话: |
0571-87630281、8763028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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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571-87631300 |